婚约的效力认定?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1-22 19:24) 点击:196 |
一、订婚不是法定的结婚必经程序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结婚之前必须履行订婚程序,因此是否采用订婚形式,是男女双方根据当地风俗而为,双方只负道义上责任,法律不予干涉。但双方一旦解除婚约产生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二、双方不形成夫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可确立夫妻关系。因此订婚本身不产生确立夫妻关系的效力。婚约的解除无需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双方合意或单方解除均可,当事人就婚约解除或对婚约本身履行问题发生争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