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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4-03 21:12)    点击:202

关于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2000]法民字第4号针对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的复函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购买该房时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龄优惠只是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的,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储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储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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