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夫妻公司财产的分割?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4-22 09:28) 点击:145 |
离婚时对夫妻公司财产的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有关夫妻公司问题时,可以参考公司登记中载明的投资比例状况作为划分财产所有权份额的依据,但也不必然。因为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可能会导致工商登记载明的投资比例并不真实,如一方提出异议,应根据其举证情况作出综合认定。对于夫妻公司的处理,应与《公司法》相衔接,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经营能力,并且也都愿意继续共同经营的,可根据《婚姻法》有关处理夫妻财产的规定,直接分割双方的股权比例;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解散公司进行清算,对公司剩余财产按《婚姻法》规定分割;夫妻一方要求经营公司,另一方要求退出公司的,可考虑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解决,使退出一方的补偿获得实现。
该文章已同步到:
|